09.13.2009

只是 好朋友?!

我們都會不由自主的做些傻事;
等活到已經不再那樣做傻事的年紀,那些傻勁卻突然變得彌足珍貴了起來~

要沒聽過這位作者有點難度,因為她的書屢屢進軍本土小說類暢銷排行榜,在便利商店寸土寸金的架上豪氣地佔領醒目的位置,網路上輾轉流傳著令人驚嘆的「愛情經點名句」......慚愧的是,這竟是第一次我將她的書握在手上。

因此,帶著崇敬的心情捧著,心中期待增一分則太長、減一分則太短的字字珠璣輕暢流洩,態度恭敬地開始品讀。阿?這是什麼情況?

怎麼跟我的認知不太一樣?

文字淺顯不論(畢竟這年頭的暢銷小說文字越是口語化越是賣座的重要因素)只是怎麼...怎麼讀起來不是相當通順?不必要的綴字頻頻;該有「的」的地方沒有,不該有的卻又出現;在長達 50 字以上的連續文字中沒有標點斷句,而且動詞、名詞、形容詞、副詞與連接詞彼此乾坤大挪移錯雜替代。我疑惑的翻到封面,這不是她第 16 本小說嗎?又不是第 1 本,怎麼會有這種狀況?

放下書本,走到廚房倒杯水,心裡越想越覺得不對~她可是出了 20 本書,本本暢銷的作家,多的是只要一看到她的名字,二話不說馬上將書買下來收藏的粉絲。文字能力應該不容質疑。或者,這是一種「為了要配合讀者」的特殊風格?

我錯過了什麼?

Follow up:

耐著性子看到一半的時候,我開始哈哈大笑,因為角色的對話實在太可愛了。慢慢的,我知道作品吸引人的元素~就在於簡單、親近。一部好的小說,不一定要文字卓越,令人拍案驚奇;不一定要架構龐大,彼此關係畫樹狀圖才能理解;一些就發生在我們左右,甚至是自己身上的故事,更能引起普遍的共鳴。

這些都是我們曾經思考的問題,在那個愛得簡單濃烈,卻又懵懂忐忑的年紀。一邊勇往直前,卻又同時充滿疑惑:「他這樣是喜歡我嗎?」「會不會當不成情人,連朋友都失去了?」「我是不是該改變成他喜歡的樣子?」「幸福,需要努力嗎?」

試著將時光倒轉,回到十幾二十歲的年紀,我們都會不由自主的做些傻事;等活到已經不再那樣做傻事的年紀,那些傻勁卻突然變得彌足珍貴了起來~

愛情是恆久的流行

這讓我想起《暮光之城》第一部,許多人評論作者根本沒有文采可言,形容帥得無與倫比的男主角除了「帥」之外,就只有「如大理石雕像般的」;男女主角的設定是一個飛蛾撲火的花痴配上一個已經活了 90 多歲脾氣古怪的少年。但,它就是能吸引全美青少年的目光,甚至橫掃全世界的銷售排行榜。

有朋友一邊罵,一邊還是熬夜看完一至四部。問她為什麼?「因為,世界上已經沒有這樣癡情的帥哥了。應該只有在吸血鬼界才有!」

或者應該說,因為我們長大了。理智告訴我們在受傷之前避開危險,在付出之前衡量損益;我們失去年少投入愛情的那種義無反顧,更別說是「他得要身高 180 、不抽煙、不喝酒、有正當行業(通常是指比自己年薪多加個 50 萬),幽默風趣不可以是個呆瓜(意即有好看的面子,但絕不能有花心的裡子)。但即使所有的條件都符合了,那又如何?

癡情的帥哥只有在小說裡有!?

即使所有的條件都符合了,我們還是活在自己的現實世界之中。

渴望那些和我們一樣的,知道自己不是唯一面對這些問題、擁有相同心情的人;
渴望那些和我們不一樣的,藉由書中絕無僅有的經歷,豐富自己乏善可陳的人生;
渴望那些曾經擁有但已遠走的,我們也曾為愛痴狂~



Amy's Note:

1. 人要蓋棺論定,書也要看完再評。如果覺得那本書難看,也許只是因為它不是寫給我們看的。

2. 文字能力與暢銷沒有絕對的關係。不得不讚嘆:暮光之城系列在第一部到第四部之間,描寫功力與佈局架構明顯的提升。也不得不感嘆,如果「可視為年輕世代典範的賣座小說」連語句都不甚很通順,我們也無法苛責小孩子語文能力低落。似乎,只要不要出現火星文就已經是大幸?

1 comment

Comment from: envirow [Visitor] · http://www.envirowhomes.com
woww.. great article. it helpfull for me.. keep posting dude.. :)
2010-07-01 @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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