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2009

「真實人生中沒有最好的愛人,只有最適合的愛人。很少時候,最好的就是最適合的。」王文華《史丹佛的銀色子彈》

「你費盡心力,娶到人人稱羨的美女。婚後三個月,生活變成地域。真實人生中沒有『最好』的愛人,只有『最適合』的愛人。很少時候,『最好』的就是『最適合』的。你如果堅持要『最好』的,最後得到的便是一段PR的感情。外界看起來光鮮亮麗,你們回到家後沈默不語。」

王文華《史丹佛的銀色子彈》〈銀色子彈〉

Amy's Note:
這段文字的前後文原本描述的是工作的選擇,知名的公司、極高的待遇與令人稱羨的頭銜,人人拼了命搶著要,但未必適「最適合」自己。

人生的許多道理其實都一樣,只是我們常常刻意或無意地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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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09

「給他明示吧!饒了他,讓彼此幸福。」

Taipei 101, Yes, I do!

「給他明示吧!饒了他,讓彼此幸福。」
汪小美給好朋友的一句話

Amy's Note:
今天的每日一句不是來是名作家或名編劇,而是我自己非常想對好朋友說的一句話。我知道妳看得到,抱歉,我只是好希望好希望妳幸福~

看著兩個彼此相愛的人,因為一句求婚的話沒說出口,一方緊張、一方失望。My God,我好心疼。我知道妳對他多所忍讓與犧牲,給妳一個好理由,讓妳說:「Yes, I do!」不是個過份的要求。但我們也看到他對妳的付出與呵護,希望妳開心,希望妳 Say Yes!

他不知道他還缺了什麼;
妳卻認為妳給盡了暗示。
他不是不想說,只是需要鼓舞一點點勇氣;
妳不是不想接,而是需要維護一點點衿持。

他愛妳,
妳愛他。
何妨,饒了他,讓彼此幸福。

11.25.2009

六年前我接這份工作,的確是因為我相信你能成就一番事業;但是現在,我在裡是因為你的為人,而不是你的前程!」《美女上錯身》(Drop Dead Diva, Season 1, episode 13)

助理對上司說:「六年前我接這份工作,的確是因為我相信你能成就一番事業;但是現在,我為你工作,是因為你的為人,而不是你的前程!(Six years ago, I took this job because yes I believed you will going places. But now......I am working here for you because of who you are, not where you're going!

美國影集《美女上錯身》(Drop Dead Diva, Season 1, episode 13)

美女上錯身 (Drop Dead Diva)

Amy's Note:
在美國影集《美女上錯身》中,頭腦簡單的模特兒投錯胎,誤入聰明善良但超級忙碌的胖律師身上,她在極度錯愕中慢慢發現,運用這個身份能夠幫助許多需要幫助的人,而不像過去關注的焦點只有自己的膝蓋是不是變胖了。

正當事務所在慶祝為小聯盟球員贏得美金1500萬的鉅額醫療賠償時,胖律師發現這是樁早有預謀的聯手詐騙。她將證據告知事務所老闆,卻得到「我們不能告發客戶,否則以後我們就沒有客戶了!」回應。

助理問她妳打算怎麼辦?她說:
「如果我告發這個案件,我的事業就完蛋了!」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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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09

在公司做事,標準不要只有「又不是我的錯」那麼低!

標準不要只有「又不是我的錯」那麼低!

「在公司做事,標準不要只有『又不是我的錯』那麼低!想辦法趁為時未晚前做一些什麼事,不管是任何事,來改變現況。」

王文華《史丹佛的銀色子彈》〈Shut UP! Do Something! 〉

Amy's Note:
今天在msn上遇到一位不算熟的朋友,他有意應徵我在前公司的職務,詢問相關的工作事宜。通常我對他人的提問都相當有耐性,但他劈頭丟出:「姐姐我問妳喔(沒頭沒尾沒標點或表情符號,外加字還打錯)」心裡突然有種:「不會吧~怎麼又來了?」的無奈。

首先,沒人看得出我大多少,用不著搬出「姊姊」來叫。殊不知男人喜歡別人叫大,但女人喜歡別人叫小;對男人而言無論年紀大小,稱對方「某某兄」準沒錯,但對女人除非對方大個二三十歲,不要輕易的稱「某某姊」。

再者,沒事毫無交集,有事一定是問怎麼進去這個單位,我想我們沒有熟到必須一而再再而三擔任職務顧問的角色。如果真的有問題,是否先徵詢一下對方現在是否方便。禮貌是用在這種地方的,而不是單單甜滋滋的叫姊姊。

最後,也是最令人無法能接受的,口口聲聲說要接受一些磨練與挑戰,卻都圍繞著:「工作會不會很忙?」「負擔會不會很重?」「事務會不會很繁雜」「是不是真的要跟外國人接觸?」等問題,沒有對這個工作應有的願景以及對任何工作應有的態度可言。

後來他鬆口,覺得這個單位「聽起來不錯」,對未來找工作有利。不會吧!還沒進去已經先想到要出去?我只好很誠懇但不客氣的提醒:「其實,公務單位的經歷在業界並沒有加分的作用。」

關掉msn,深刻的感受:標準不要那麼低!
不管在哪裡「那不是我的事」「這不是我的職務範圍」「又不是我的錯」都不是一種好的工作態度,非但不能解決事情,反而讓組織推諉的風氣更加盛行。而所有一心想擠進公務單位的人,拜託,請不要把公務單位當作渡假勝地,好嗎?

11.16.2009

我到底多想得到這個志願?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王文華《史丹佛的銀色子彈》

「在真實的世界中,沒有第一志願,只有很多適合你的志願。你必須一一去推敲,然後問自己:我到底多想得到這個志願?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如果你覺得所有的志願都適合你,或都不適合你,那麼你可能像當年的我一樣,還沒有誠實的面對自己。」

王文華《史丹佛的銀色子彈》〈銀色子彈〉

第一志願

Amy's Note:

有一位朋友,將別墅、名車的照片貼在牆上,發誓 5 年內一定達到目標。每天,回到家的時間必定超過半夜 12 點,回到家也繼續工作。累了躺在沙發上睡,隔天清晨洗洗澡,繼續同樣的日子。他爸爸生病住院時,他很難得在身邊......

問他對這種生活的看法,他堅決的說:「等我達到目標,想要過怎樣的生活都可以!我爸也可以過好一點的生活。」原本想勸他多陪陪家人、多注意身體的話硬吞回去。靜默。我只不過是個旁觀者,憑什麼以自己的價值觀告訴別人該怎麼生活?!

待業一段時間,常常有人問:「接下來想做什麼?」老實說,我沒有大聲宣告志願的豪氣,如果一個工作必須每天超過 10 點下班,我會非常審慎的評估才會去做。剎那間,我佩服那位朋友~至少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麼,並願意付出極大的代價以達成目標。雖然我不認同他的生活,卻不得不佩服他的努力。

我不僅沒有豪氣,也缺乏勇氣。顯然~我還不夠誠實的面對自己!我到底多想得到哪個志願?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畢竟「市場供需原則的第一課都是:所有的選擇,都有代價。我們要問自己:我到底多想要得到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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